各高校党委学工部、心理健康教育中心:
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“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”精神,加强我省高校心理健康教育经验交流,集中展示高校心理工作者风采,深入推进我省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创新发展,省教育厅宣教处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会委托浙江大学举办浙江省首届“高校心理工作者的故事”心理情景剧汇演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活动主题
高校心理工作者的故事
二、参演人员
心理情景剧参演人员为各高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专兼职教师,且具有国家二、三级心理咨询师职业资质。
三、活动安排
1. 分片区推选(10月下旬—11月上旬):全省共分8个片区,由片区推选节目参加汇演,并及时上报剧本。
2. 节目审核(11月中旬—11月下旬):组织专家对各片区报送的节目进行审核。
3. 交流汇演:组织交流和汇演。(暂定12月22日,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剧场)
四、作品要求
1. 要求内容原创,立意积极向上,贴近校园、贴近生活,富有教育性和趣味性,有较强的说服力和感染力,教育效果明显。
2. 建议以高校心理工作者的角色冲突、高校心理危机干预、咨询室里的故事、心理咨询师的自我成长等为作品主题。
3. 作品时间严格控制在12—15分钟以内。
五、工作要求
1. 各高校要高度重视,把本次汇演作为加强心理健康教育教师队伍业务建设、营造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的重要抓手,广泛动员心理工作者积极参与,严把作品质量关。同时要为活动创造必要条件,保证活动收到预期效果。
2. 汇演作品不得抄袭,不得侵害他人版权,且同意授权活动主办方及承办单位享有出版和网络传播权。
3. 每个片区限报心理情景剧作品1个,请于2016年11月11日前将报名表及剧本(一式一份)报送至浙江大学。联系人:祝一虹、金芳芳,纸质材料请寄送至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小剧场B座205室,电话:0571—88981738、88206284,邮编:310058;电子材料请发至xlzx@zju.edu.cn。
六、联系方式
活动总协调:朱婉儿(浙江大学);
技术指导:黄丽(杭州师范大学);
助理协调:金芳芳(浙江大学)、蔡雪(浙江工业大学)、王珏(浙江传媒学院)。
附件:
浙江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会
2016年10月2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