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院系、学园:
心理健康宣传教育是高校心理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,浙江大学心理健康宣传教育活动全年分阶段、有重点地开展“心晴四季”“5·25心理健康活动月”等心理健康教育系列宣传活动,旨在加强心理健康知识的普及和传播,充分挖掘学生心理潜能,培养积极心理品质,促进学生身心和谐发展。自2023年起,学校在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(以下简称“心理中心”)建设多个心理素质训练功能区,助力学生健康成长。
为进一步加强和拓展大学生心理健康宣传教育工作,经研究决定继续组织开展“心晴四季”和“5·25心理健康活动月”心理健康宣传教育活动,具体通知如下:
一、活动时间
2023年3月至2023年12月
二、活动主题
阶段 | 月份 | 活动主题 |
“心晴四季”之春华 | 3月-4月 | “情绪管理与人际交往” |
“心晴四季”之夏芒 | 5月-6月 | “压力管理与生涯指导” “5·25心理健康活动月” |
“心晴四季”之秋实 | 9月-10月 | “新生适应与自我成长” |
“心晴四季”之冬蕴 | 11月-12月 | “学业指导与生命教育” |
三、活动申报
1. 目前学校建有多个心理素质训练功能区,如正念冥想室、沙盘艺术室、光照暖心室、运动健心室等,欢迎各院系、学园结合自身工作实际、大学生心理成长需求和心理委员、班长等学生骨干朋辈辅导能力提升等方面申报心理素质训练项目。
2.各院系、学园、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类社团(组织)可参考《2023年度心理健康教育系列活动申报指南》(附件1)申报重点项目与一般项目。我校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结合功能区特点和专业特长,面向全校开放“三个一”活动菜单(一场心理讲座、一个团辅/心理素质训练、一次骨干培训)(附件2),各单位可以选择承办其中1项活动并计入一般项目中,或根据指南自行申报其他项目。
3. 鼓励院系联合申报。院系常规工作范畴(如新生始业教育、学生就业工作等)内的心理健康宣教活动不予立项。
4.申报截止日期:2023年3月26日(周日)。申报项目将由党委学生工作部、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和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共同审核后,再行公布。
四、经费保障和宣传总结
1. 重点项目每项给予10000元的经费支持,一般项目支持经费视项目具体而定。经学校审核同意,相关活动经费将分划划拨各单位。
2. 获得经费支持的心理健康宣传教育项目,应扎实组织实施,做到活动前有宣传通告,活动后有新闻报道,年度有总结报告。宣传通告、新闻报道均需在活动结束2周内报送至邮箱xlzx@zju.edu.cn,学校将择优进行宣传和推广。
3. 重点项目需在2023年6月底提交《浙江大学心理健康宣传教育重点项目中期检查表》、12月底提交《浙江大学心理健康宣传教育重点项目年度总结表》(另行通知)。鼓励重点项目形成典型工作案例、调研报告、研究论文等成果,发挥更大的影响力。
4. 一般项目可根据学生实际需要,策划面向全校或本单位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,每年度至少需组织2次专题心理健康宣传教育活动,并在年底提交《浙江大学心理健康宣传教育一般项目年度总结表》(另行通知)。
本科生项目,联系人:陈南菲,88206284,chennanfei@zju.edu.cn;
研究生项目,联系人:张雨晴,88981404,zhangyq716@zju.edu.cn;
宣教主题、师资联络及功能室预约,联系人:丁汝楠,88982386,dingrunan@zju.edu.cn。
附件:
重点项目申报:点击《浙江大学心理健康宣传教育重点项目申报表》填写
一般项目申报:点击《浙江大学心理健康宣传教育一般项目申报表》填写(本链接可多次填写申报)
“三个一”项目申报:点击《浙江大学心理健康宣传教育“三个一”项目申报表》填写
党委学生工作部
党委研究生工作部
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
2023年3月20日